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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鴻鵠經志 - 盧志威 2016年4月21日

鴻鵠經志 - 盧志威 2016年4月21日


【鴻鵠經志】誠哥沽地的考量(盧志威)
有一宗新聞,香港傳媒未有大舉報導,就是溫州有案例,當住戶在辦理房產證時發現該單位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已經過期,政府要求住戶繳納近30萬元人民幣,用來辦理土地使用權延期,該金額接近該單位房價的一半。

事實上,國內現行的法例,對於土地使用權到期時的做法

,未有明確放案,各地城市要交樓價的30-60%作補地價,套用在香港,當到了2046年回歸時,如果1000萬的樓,可能要交300-600萬的稅,才能保持業權,真要做的話,相信會天下大亂。

目前在國內,這宗新聞雖然未令市場恐慌,但亦令大家心裡疑惑,到底付出半生儲蓄,買入五十年的居住權,如果到期後還要再交稅,投資房地產實在很不值,因為用二十年去供樓,用夠五十年後,又可能再供十年,即是說買樓永恆要供樓給銀行或政府,那倒不如一開始就租樓算,反正成本更便宜。

香港同樣有機會面臨上述情況,假如一國兩制在2046後取消,理論上只有中國才是地主,所有買樓、舖、辦公室、工廈者,其實全都只有土地使用權,到時只有任由中央宰割,要30%或是60%,完全沒有定價權,所以將買樓當作畢生至願的人,自己唯有祝君好運。

有人覺得現在去想2046的問題,似乎有點太過遙遠,但不要忘記,有些樓按最長可做30年,如果不肯中招,真的要再補地價,到時候供完三十年,又要再抬錢出來,隨時又要供十多二十年,那麼真的是一生做樓奴。

現在於香港,似乎還未有人廣泛討論,對於一兩層樓的中產來說,問題尚算容易解決,最多便宜一點沽出便可以,但是擁有幾百億物業的大家族,想出貨便不會那麼容易,所以這是富豪應該擔心的事,普通投資者最多沽出投資物業,留下自住便算降決問題,不用想怎賣出一整座物業。

終於明白誠哥近年,為何落力減持中港物業投資的比重,作為大商人應該為未來三十年的事業作規劃,面對前途的不確定性,與其留給上天決定,倒不如現在先沽為敬,免得2046後被徵重稅,進行財富大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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