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千變萬變 騙局不變
■倫敦金廿年前在騙人,廿年後還可以出現在報章頭條,恒古不變。 資料圖片
女友未見過世面,特意帶她到蘭桂坊超一超,點了一杯「Long Island」給她。出入開中環就知,約會要識揀地方,才能顯示自己的格調。
女朋友果然十分impressed,摸住酒杯底,濃濃情意從她
雙眼透出,在「乾杯!」、「飲!」比「cheers」多的背景聲下,她問我──「你有幾愛我?」Well,例牌答案自然是「天般高,海般深」,但未免太俗,而且愛情是需要想像力的,對方明明是小米,就要想成iPhone;明明是Angelababy,就要當成Angelina Jolie。於是我說,honey,我愛你就如倫敦金,一世不會變。這個比喻確實新穎,她一下子驚呆了,問這到底是怎一回事?
我說,寶貝,香港地二十年來千變萬變,獨倫敦金昆人不變。你試想想,香港最驕人的就是法治和金融,但話變就變。法治的事,上面說一句算數,條文任你演譯。金融的事,那更是神蹟,話改便改,一下子甚麼都開設了特快通道。但倫敦金卻不同啊,廿年前在騙人,廿年後還可以出現在報章頭條,條文不改,通道不設,就算你報警、告上法庭一樣無符,這般可靠而又恒古不變,就如同我的一顆不變心。
「但是,那就是說你在騙我囉?」她驕嗔一句,我搭著她的shoulder說,是的,就是要騙你一輩子。我說得落淚,她亦感動得流淚。正當我用紙巾輕輕拭擦她眼睛旁的淚水,這時部長走了過來說,這裏不准外帶飲品,也不准外帶紙巾。我指指牆上標示反駁,這根本沒寫明!他說,上面的嘛,沒寫的都自動適用。
記者:張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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