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面對不知如何做決定時,我的其中一個決策原則是捨易取難。打工時,服務甚麼客戶雖不完全是自己作主,但服務那些公認難搞的客戶,回報往往理想得多。六年多前,面對創業和打工的抉擇時,穩定的高薪厚職是容易的決定,創業是比較難走的路,但現在看來,當初創業的決定還是比較正確。
捨易取難是因為「難
」的方向比較少人選擇,所以「競爭者」較少。廣告公司最難應付的客戶,通常都很難請到合適的人選,基本上你只要舉手,老闆都會讓你做,反正請人那麼困難。競爭少也令回報更理想,難請人的職位,公司願意付更高薪酬,而且怕你走了以後,請人替補有難度,自然也願意給你較高的加薪幅度留人。
捨易取難,如果決定正確的話,回報更大。即使失敗了,損失也不多。以廣告公司為例,如果一個客戶出名難搞,你請纓去做的話,最多跟其他人一樣,無法令客戶稱心滿意,但如果你成功令客戶滿意,所有人對你也會刮目相看,回報自然更理想。
我打工的時候,晉升速度很快,或多或少,和我不抗拒做那些人人認為很難服侍的大客有關,所以「捨易取難」往往是比較正確的決策原則。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人間有晴 - 曾錦強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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