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自首
行有行規,是職業道德。
我時常給一些廣告商好友一些誠實的專業意見,人和品牌,最怕是沒有人敢或肯對你說實話,於是讓你做了錯的決定,還一直錯下去。
當聽見一個電視廣告的旁白有問題,我坦然直諫,領導聽了,除了表示明白,更表示對於該配音員非常不滿。
原來,該配音員吃了兩家茶禮,意思是,在
差不多同時期,她同時替同行的兩個品牌做旁白。
如果那位旁白員並非競爭對手的慣性聲音選擇,又或者新錄的廣告未出街,一個品牌是不容易知道對方剛好配了competitor的旁白的。惠康不會喜歡自己的廣告旁白,與百佳的旁白員「撞聲」,就像明星都不喜歡去派對撞衫一樣。
行規是,你接了同行業Brand A的工作,Brand B來找你時,你要自首,從實招來。如廣告客戶不介意,可以照用你,但介意的話,人家有權另覓人選,知情不報、或虛報,是缺德。
現在,有誠實豆沙包,都先給入境人士吃了。
廣告人語 - 畢明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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