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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4年1月17日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4年1月17日

到底誰騙誰?


警方處理湯唯騙案,就如同中證監處理新股上市一樣,需要謹而慎之。

奧賽康與湯唯都可扯上關係?
先講湯唯事件,她遭電話詐騙,被騙21萬,報到官裏,成社會熱議。如是師奶被電話詐騙,可能不少人叫蠢大媽,但湯唯被詐騙,能否稱之為「純女神」?謂「蠢大媽」,是有點咎由自取的抵你死格,謂「純女神」,是唉!無知少女,不識人心險詐,前者責難,後者同情。

奧賽康的上市如不被叫停,將以67倍的PE上市,老股東不用等兩年的禁售期,一下子就套現近32億,但為公司只集資不夠八億,大股東減持至約20%,無論以怎樣的角度看,都是對老股東大利,對新股東不利。從性質上看,是否有點過分?

筆者不敢講這叫詐騙,但如你是新股東,認新股後如遭到損失,是你想要的嗎?買股不一定保證能賺,但沒有人會在保證必蝕下,仍肯買股,買股最底的底?是:共同富貴,但一個重要的前提是,任何小股東都是想管理層(大股東)繼續經營好間公司,如果連大股東也減持到一股不留,或只持有很少量的股票時,就一定不是任何的小股東所願見的。

行政幹預等於不自由?

湯唯被騙了,去報警,上海警方怎辦?如中証監認為奧賽康這個上市有點過分?又應怎辦?

湯唯被騙報警,的確給警方一難題,不理,不成,因湯唯知名度大,大理,又不成,傳媒會謂你大細超、要理,破案過速,傳媒一樣會謂你,只重視大人物,小人物受害案就屢偵不破。破不了案,更慘,壓力大大大。

奧賽康高PE,高配額配老股如任之不理,他日有小股東投訴,怎辦?一理,指摘就來了,為甚麼又再行政幹預股價,投資者一個願買,一個願賣,你管他甚麼,但果真如是?

若是,則湯唯案也是一個願捱,一個願打,一直到有人發現不應捱才叫翻,跟小股資者有日謂,原來大股東呃我,才叫翻一樣。

不少人將市場自由扮到天咁高,如市場自由真大曬,則警方不用理祈福黨、老千黨,因受害者都不也曾一度有美麗幻想過?但我們能否以這一時的幻想去判斷,受害者是咎由自取?不可以,如可以的話,我們就不用那條:婦孺及兒童保障條例,去保障一些弱勢社群。

在投資市場上,話之你是廿六歲還是六十歲,也一樣會只有十六歲的未成年少年識見(minor),被大鱷呃,所以才要有證監去做「球證」、做「警察」、做「法官」,兼做埋「監頭」,直接拉人兼判罰。

判斷不能單憑主觀看法
2014年奧賽康事件前,不少人對A股失信心,是因為大家都認定中証監是不證、不監,任由小股民被魚肉,被呃得多,就會敬而遠之,情形一如大家或未收到假金牛(一千元),但你今時收到一千元時,也是要會加大疑心,甚至不肯收千元幣,即是不參與一千元的使用?只有當我們對千元幣(股票)的信心再回來後,我們才會接受千元幣和股市的。

中証監以往被人看扁,辦事不力,未能保障小投資者,是有很多歷史因素,但今時筆者看中証監是努力去摔這正史臭包袱,一如習近平要讓中國官場廉潔一樣,不少人對歷史,印象深刻,但對前景就不肯探究,亦不敢盼望,結果就是見到悲觀的,多過樂觀的。

悲觀與樂觀,不是憑主觀,而是要聽其言,觀其行。奧賽康事件出現後,中証監不理,就等同上海警方不理湯唯的報案,今時高調地理,雖然有些以「市場自由」之名而評中証監,但說實在,是理好,還是不理好。

法律不是為好人而設,如法律有漏洞,自然要打補丁,這是重法治的體現,因為法律最怕是過時,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於那些紛紛擾擾的批評,又怎看?看上証指數走勢,中証監叫停奧賽康的翌日,上証指數升,反映市場受落,如果自今之後,上証指數能反覆上升,成交日增時。講完。因為費事講。

整體來說,今次施政報告的重點為「狼」扶貧:狼死的扶貧,至於住屋問題需要慢慢等。詳情請待《石SIR手記》http://www.hket.com/eti/res/feature/shek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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