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信箱──樓宇的「可使用年期」
問:不知道有否方法去判別樓宇之「可使用年期」? 見報章報導, 三四十年樓齡的公屋要清拆, 頓有此疑問, 例如買入樓齡三十年之二手居屋,可住多久?
建築質素出名比較優良的地產商,同樣三十年樓齡,樓宇可使用年期是否會比較長? 又例如, 三十年大維修後之樓,是否維修後又可以繼續住三十年?
答:決定物業可使用年期,就如同決定一個人的壽命有多久,是有先天和後天的因素。
比如有些人有家族遺傳的疾病,例如心臟病、癌症和糖屎病,就有較高的機率可以影響到壽命。可是能夠做定期的檢查,養成均衡飲食和健康的生活習慣,又可以延長壽命,加上現代的醫學科技日益發達,以及社會有更佳的支援,又進一步延長壽命,所以先進國家和城市往往又會有更高的?命預期。
套用在樓宇,先天就是建築時的技術和材料,比如你所謂的三四十年公屋要清拆,很多都是所謂「問題公屋」。資深記者黃華輝先生著有《公屋醜聞》一書就詳細的論述,有興趣可以到公共圖書館借閱。
筆者記得內文有講,很多問題公屋都是鹹水樓,就是在制水的年代,用海水代替淡水來開水坭,結果就是水坭內鹽份的氯離子令到鋼筋生鏽、膨脹,迫爆水坭,進一步令到雨水滲入,再加速生鏽。現時絕大部份的問題公屋已經拆卸。
無論毀譽都好,香港真的是勝在有ICAC,所以在公營房屋的舞弊都被揭發,例如天頌苑和愉翠苑的短樁都得到補救,其中無法補救的愉翠苑兩座居屋,甚至不惜拆卸成為公園,所以愉翠苑是沒有DE兩座。
至於私人樓,除了建築公司的外判監察制度之外,入夥前也要經多個政府部門檢驗才可取得佔用許可(occupation permit),所以絕大多數的樓宇在先天上都沒有大問題發生。
至於,大廈的後天保養維修,就是小業主和業主組織的責任,樓宇日久失修也可以出現結構性危險,例如土瓜灣春田街和啟明街均發生過危樓甚至樓宇倒塌的情況,不過都是五十多年樓齡的樓宇,可以作為一個參考的數據。
相信沒有人可以回答樓宇的使用年期,但是樓宇是否保養良好,是很容易察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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