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次按數月內爆煲?
最近幾天業內最多人談論的事情,莫過於湯文亮博士說「細價樓將會在三個月內爆煲」,文章內容可以在雅虎地產內看到:
https://hk.realestate.yahoo.net/properties/category/info/column/article/?author=PHK_TML&id=36077
文章在星期一早上在網上發表,下午兩大報業集團均有報導,翌日更成為各報章地產版的頭條。很多論者的焦點放在「三個月內爆煲」之上。筆者看內文,重點在於現時樓市,可能出現一個類似美國次按的黑洞。
美國次按的特徵,是為一些沒有還款能力的人做按揭,然後透過物業升值後加大貸款來還錢,而投資銀行將次級的按揭連同其他優質的按揭,打包成衍生工具出售。
香港的貸款行業分為兩大部份:金管局監管包括銀行在內的「銀行三級制」金融機構,主要是透過接受公眾存款來發放借貸;另一部份則不受金管局監管的財務機構,這些公司是透過個人資金及銀行借貸集資來發放借貸。
金管局對於銀行三級制內的貸款管制甚嚴,就以按揭為例,首先要對物業估價,然後按物業價值批出最高的按揭成數,比如600萬以下的物業可以按七成,以上會按照金額越大而遞減,無法提供本港主要收入證明天減一成,非自住物業又減一成之類。但即使批出了最高的按揭額,也不一定可以批足,銀行會就業主收入進行壓力測試,又會要求索閱「正面信貸資料庫」,最近甚至降低收租物業的租金成數來收緊按揭金額。
不過,以上種種措施,都管不到財務機構,因為他們是受《放債人條例》規管,比如不可以收取超過年息60%的實際利率,卻沒有金管局的各種指引。莫講對於按揭成數可以借足七成甚至九成,連信貸紀錄也不會查自然不會去搞壓測和正庫,所以甚至《房屋條例》明文規定未補地價的居屋不可再按,一樣有財務機構在廣告以此招徠。
筆者甚至見過有財務機構推出「手袋按揭」,即是用名牌手袋作為標的物,反正東主本身都是做二手手袋買賣的。而近期的財務機構廣告,其主要推廣目標已經由出現經濟困難人士,變成有產之人快捷靈活借錢套現,以作生意周轉甚至幫助家人置業創業。
政府管制財務機構,所以才有《放債人條例》,要進一步收緊,只有修改相關法例,但以現時立法會事事拉布的情況,相信短期內都無法進行。當大眾對於金融風險日趨麻木之時,適當的提醒是好事,但是既然政府插手也無門,正路看也不會在短短數個月內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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