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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6年9月20日

利字當頭 - 利世民 2016年9月20日


利字當頭:
為何韓進不是雷曼


■有人說韓進海運破產事件,搞不好會演變成的另一次雷曼兄弟事件。 資料圖片



有人說,韓進海運破產事件,搞不好,就會演變成的另一次雷曼兄弟事件。

「嘩,有冇咁誇張呀?」先此聲明,將韓進海運比喻成雷曼兄弟的不是我,而是有牽涉在其中的進出口界朋友。

不過,當我

聽到韓國最大集裝航運企業申請破產保護的新聞,的而且確在第一時間就聯想到雷曼兄弟,而腦海中第一個問題就是:「究竟在海上的船以及貨物,會被如何處置?」

「債權人可以在個別司法區提出vessel arrest,也就是說船一泊岸就由法律封庭,之後就交由清盤人依法處理。其實就算是韓進海運的船,據說也有船長指命避開某些國家,例如墨西哥。至於香港,似乎就沒有相關的事情。」一位專門負責航運法律的律師朋友如是解釋。

「不過,韓進海運船在香港泊岸,又代表是否可以正常上落貨?」我問。

「這個問題複雜了。事實上,貨主和碼頭是沒有直接的合約關係。嚴格來說,貨主應該向法庭申請,慢慢排隊等待清盤人處理問題。」

「不過,據說香港的碼頭願意在收回成本的條件下,容許貨主繼續提貨。我個人意見認為,對貨主來說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在別的地方,韓進海運的船一泊岸,即時會被法庭執達吏查封,搞不好要幾個月甚至多年才能夠釐清貨物的擁有權。」律師朋友的解釋,一定程度上令我放心了不少。

說到底,雷曼兄弟事件就是骨牌效應加上周轉不靈。我也見到有貨主投訴,抱怨要再付費才能提貨。可是,說句公道話,站在雙贏的立場,貨主能夠提貨,碼頭可以收到相關的費用,本來是很理想的結局。要怪,就怪在這個世道,越來越少人明白到一人行一步的道理。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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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二、四刊出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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