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增撥住宅用地
香港應增撥住宅用地
香港的土地面積有1,108平方公里,其中已發展的土地只有24%,佔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因此,說香港沒有土地用作發展用途是不成立的。關鍵在於我們願不願意改變其他土地的用途,把更多的土地用在香港的民生需要,與經濟發展的需要罷了。
在現時已用作發展
用途的24%土地之中,只有7%是用作住宅用途。而這7%之中有3%還是用作鄉村屋發展的;真正供市民作住屋用途的只有4%。我相信,以城市計,世界上再難找到一個地方會撥這麼少比例的土地作居住用途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香港根本不需要動用太多的土地已可以改善香港的住屋狀況。現時我們不過用了4%的土地作住屋用途,只要再撥2%,就可以令香港人的戶均居住面積由500方呎增加至750方呎,可以有三房兩廳。這足以令很多香港人重展歡顏。
增撥2%的土地作住宅用途,對環保不應會有太大的影響,即使是先動用一下郊野公園,將來政府亦可以從其他地方收回一些棕地,補回給郊野公園。香港現時房屋問題這麼嚴重,以致不得不暫借郊野公園應急罷了。
再者,現在又不是要把所有郊野公園改作住屋用途,只是動用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罷了。
有人或者會說,為甚麼不先動用棕地與荒廢的農地?但這類土地大都在私人業主手裡,政府要收回不但要賠償,有人甚至會用「不遷不拆」的手法頑抗;不似動用官方控制的土地那麼方便。
我認為可以雙管齊下,那裡的問題先解決,就先在那裡建屋,盡早舒緩這個大多數香港人都認為得優先處理的問題。
我們不妨看看,香港除了24%的土地已作發展外,其餘的76%的土地現在是處於何種狀態。原來最大的那部分是用作郊野公園,佔了香港總體面積的40%。排在第二位的,法律上雖未列作郊野公園,卻被環保人士視作與郊野公園一樣重要的綠化地,包括林地、灌叢、草地與濕地,合共佔了總體面積的27%。餘下的9%則是農地、荒地與水體。
我們把郊野公園與綠化地加起上來,佔了香港總體面積的67%,比例實在不少,比現在大多數市民用作居住的4%土地多16.75倍。對那些有實際住屋需要的市民來說,這是否有點厚此薄彼?
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報告,2016年香港人均的生態足印為6.7地球公頃,化作英制,即每個香港人的生存,需要耗用720,920平方呎的地球土地。我無法弄得明白的是:為何環保人士可以容忍香港人平時在生活上耗用這麼多的地球土地,卻在居住上對香港人這麼刻薄?
香港人的要求並不高,只是不想住劏房,想有一個自己擁有的小天地,想供滿按揭之後可不再為居住問題煩惱罷了。為何不可以撥多2%的土地作住屋用途呢?不讓人有地方住可不是環保的唯一方法!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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