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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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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置居替公屋 林鄭思路沒錯


綠置居替公屋 林鄭思路沒錯
在公屋、居屋、私樓三種類別的房屋中,我一向主張政府應把興建公屋放在最優先的位置。因為對於收入少的基層來說,他們除了入住公屋之外,別無選擇。然而,我對於坊間那種要盡量爭取讓港人入住公屋,且愈多愈好的想法卻並不認同。林鄭在制訂房

屋政策的時候,思考一下香港社會究竟需要多少公屋,一點也沒有錯。設定一個興建公屋的目標,是她的本職工作。80萬個是否一個恰當的數字可以商榷,但絕對不宜代之以建得愈多愈好。

一個社會需要興建多少公屋,是可以有客觀評估的。簡單而言,可以根據人口普查的結果,先看看尚有多少人需要入住公屋,然而再扣除那些現時已入住公屋,但收入已改善至應該有能力自置居所的人,就可以得出社會尚需要建多少公屋數字。

只可惜,近年香港人的思維模式僵化,不懂得自行觀察客觀現實,獨立思考去作判斷,而只曉得按別人制訂的理念,循政治正確的框架去找結論。以致多建公屋已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天條。新開發的土地,不管座落在哪裡,都要求拿來建公屋。誰要是主張一些可以替代公屋的新政策,誰就會受到質疑,認為是想拒絕為基層作承擔。難道真是要全港都入住公屋,才算功德圓滿?

我雖然對林鄭的綠置居的具體安排並不完全認同,但亦不贊成把推綠置居說成是逼香港人買樓。香港是自由社會,買不買樓完全由買家自己決定,誰也逼不了。再者,如果買家沒有錢的話,要逼也逼不出來。以綠置居先導計劃受歡迎的程度來看(超額認購十八倍),現時的公屋住戶中確有不少人既想自行置業,又有能力置業。政府推出政策去滿足這類人的需要,沒有甚麼不對。

當有一部分原先住在公屋的人,可以自置居所以後,他們的公屋就可以讓給其他有需要的人來住,那社會對整體公屋的需求就會減少。情況就如一個人吃了麵之後,就不用再吃那麼多的飯一樣。林鄭認為她推出足夠的綠置居之後,可以建少一些公屋,是很正路的想法。至於80萬間公屋是否足夠,老實說,大家都不會知道,因為這主要取決於有多少人願意放棄公屋去買綠置居。

從社會進步的角度來看,我們應樂於看到香港有更多的人不用依賴政府的公屋,而可以擁有自置居所。因為住在公屋的人只能住在千篇一律的房舍裡,沒法自由搬遷,沒法轉讓,沒法提升;只能寄望政客為他們去爭取福利,希望房委會肯減租,肯增加人均居住面積。簡單地說,他們沒法掌控個人自己的命運,他們的命運是集體的,是受制於人的。我相信,大部分人如果有條件的話,都想買私樓;只有政客才希望有多些人住在公屋裡,要靠政客去為他們爭取權益,成為政客的政治籌碼。此之所以,政客都積極要求政府多建公屋。

香港社會正出現嚴重的分化,其中最關鍵的一項就是有樓的人與沒有樓的人之間的分化。有樓的人可以透過資產升值而分享到社會的富裕;但沒有樓的人(包括住在公屋的人)卻沒有這方面的得益。林鄭推綠置居就是想更多的人可以在社會經濟增長的時候分到一杯羹。我不明白這有甚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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