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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 星期三

財經評論 2017年12月20日

財經評論 2017年12月20日

財經評論:上市失敗背後問題


■聯交所一年最少都收到百幾宗上市申請,大部份都能成功上市。資料圖片



個個都上市,唔通個個都上到市咩?據港交所資料,今年首11個月本港上市申請被拒及被發回分別有8及2宗,按年跌38%及71%,但同時申請人自行撤回申請有14宗,較去年同期的4宗,按年大升250%。數字

背後反映的現象,賓架朋友話,歸根究底在於面子問題。

聯交所一年少話都收到百幾宗上市申請,就算拖了一年半載,大部份都能成功上市,那極少部份上市不成的,總結有四個下場:被拒絕、被發回、自行撤回申請、失效。

四者的分別在於一個字:「被」,有「被」的被拒絕、被發回,分別被公司和投行視為無面子的懲罰,因為「被拒絕」是針對申請人的質素,例如業務發展等,而被「被發回」則針對保薦人未有盡其責任。

記得賓架朋友講的「做功課」比喻:「被拒絕」是份功課做曬,但可能做得唔夠好,畀低分;而「被發回」是份功課都未做完,連分數都無得畀。

所以賓架朋友話,港交所2014年實施保薦人新規後,大家開始心裏有底,知道原來聯交所真是會不批申請,所以當發現聯交所的提問多過3、4 round(一般問3 round),或者發現不夠資料回覆聯交所的提問,就寧願自行撤回申請,或者等待時間沖蝕一切,即係不答問題,隨得上市申請失效,不動聲色就為了保住那一點面子。

記者:陳雪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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