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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 星期二

亮說亮話 - 湯文亮 2019年9月3日



亮說亮話 - 湯文亮 2019年9月3日


【亮說亮話】減租可能好心做壞事 - 湯文亮


業主減租雖然有機會幫租客度難關,但亦有機會害了業主自己,務必三思而後行。 資料圖片 適中字型 較大字型



有老友手上有不少舖位收租,見近日零售業不景,租客亦有要求,於是大幅減租五成,為期六個月,我知道之後多口問一句,銀行是否知道?

因為在按揭合約中寫明,業主要將物業出租,是要得到銀主(即是銀行或者財務機構)同意,即使銀行同意,如果在租約期間減租,一定要再次要得到銀行同意,否則,如果銀行知道的話,可以隨時要求按揭客戶清還欠款。這個條款在承做按揭的時候,律師是會解釋得很清楚。

現在的情況有所不同,租客要求、業主同意下減租六個月,這是大家共度時艱的共識,銀行亦不會反對,倘若在六個月之後,租約回復正常,甚麼問題也沒有。但在六個月之後,租客發覺很難繼續經營下去,無論以任何形式終止租約,銀行都會以減租後的租金收入回報來計算物業的估值,未必會大幅降低五成,但降低三成的機會很大,到那時候,銀行便會向業主追收差額,如果業主唔減租而租客即時結業,銀行是不會突然降低物業估值,亦不會為此向業主追收差額,減租之事,雖然有機會幫了租客度過難關,亦有機會害了業主自己,務必三思而後行。

湯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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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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