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蜆:半世紀前漫畫掀爭奪戰
走蜆:半世紀前漫畫掀爭奪戰
【專訊】早前,漫畫大王黃玉郎入稟控告文化傳信(0343)在未經創作人黃同意下,擅自註冊《小流氓》商標,涉及侵權,文化傳信則入稟區域法院,指它授權黃玉郎的公司玉皇朝出版《龍虎門》及《新著龍虎門》,惟玉皇朝未有按合約繳付版稅,拖欠
版稅逾264萬元,更向高等法院提出對玉皇朝的清盤呈請。
因刊物條例 《小流氓》改名《龍虎門》
查《小流氓》是黃玉郎成名作品,寫到第99期,因港英政府收緊對不良刊物的條例,因而改名《龍虎門》,繼續出版。後來黃玉郎寫到風山水起,統一香港漫畫市場,買下了當時第二暢銷的報章《天天日報》,多本雜誌銷路佔全港市場的40%,還把公司上市,名為「玉郎集團」,1987年市值最高時,超過十億元,這時黃還不到40歲。
然而,在此之後,黃玉郎的好運忽然逆轉。其後他牽涉到官司,身陷囹圄,因被幾個親信輪流出賣,公司拱手讓人,輾轉落到今日的大股東手上,改名「文化傳信」。
《龍虎門》在當日上市文件中,明確寫明屬於上市公司,沒有爭辯餘地。想不到《小流氓》居然在今日互相爭奪。我常常說,我很想把《小流氓》改拍成電影,因為橋段實在好,只是一直未找到投資者,所以未可購買版權。至於官司的雙方,黃玉郎和文化傳信,都算認識,但不熟。
[走蜆 頭知二三事]
走蜆:半世紀前漫畫掀爭奪戰
【專訊】早前,漫畫大王黃玉郎入稟控告文化傳信(0343)在未經創作人黃同意下,擅自註冊《小流氓》商標,涉及侵權,文化傳信則入稟區域法院,指它授權黃玉郎的公司玉皇朝出版《龍虎門》及《新著龍虎門》,惟玉皇朝未有按合約繳付版稅,拖欠版稅逾264萬元,更向高等法院提出對玉皇朝的清盤呈請。
因刊物條例 《小流氓》改名《龍虎門》
查《小流氓》是黃玉郎成名作品,寫到第99期,因港英政府收緊對不良刊物的條例,因而改名《龍虎門》,繼續出版。後來黃玉郎寫到風山水起,統一香港漫畫市場,買下了當時第二暢銷的報章《天天日報》,多本雜誌銷路佔全港市場的40%,還把公司上市,名為「玉郎集團」,1987年市值最高時,超過十億元,這時黃還不到40歲。
然而,在此之後,黃玉郎的好運忽然逆轉。其後他牽涉到官司,身陷囹圄,因被幾個親信輪流出賣,公司拱手讓人,輾轉落到今日的大股東手上,改名「文化傳信」。
《龍虎門》在當日上市文件中,明確寫明屬於上市公司,沒有爭辯餘地。想不到《小流氓》居然在今日互相爭奪。我常常說,我很想把《小流氓》改拍成電影,因為橋段實在好,只是一直未找到投資者,所以未可購買版權。至於官司的雙方,黃玉郎和文化傳信,都算認識,但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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