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越洋來鴻 從醫生案談起
曹貴子涉嫌串謀詐騙案,兩項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在曹醫生被判無罪的當日,我收到了遠在台灣,常常和蕭若元吹水的黃坤的信息,他要求我刊登,作為多年朋友兼弟腳,他常常輸錢給我,我欣然從命。再說,坤哥作為風雲人物,相信也有人會對他的近況有點興趣。
「有空請詳讀下
述有關曹貴子的無罪判詞……由此觀之,翼(小紅)並非632董事,對公司單方面的公告全無責任;因此而含冤受迫害,已是鐵定無疑的了。」
「翼的垃圾律師團隊不聽勸,反對我建議由翼傳召我推薦的辯方6名證人,包括外國油田老闆、小股東、前任執董與獨董、專家證人等……」
按:「翼」指翼小紅,我們這夥朋友戲稱她叫「嘩啦嘩啦」,在上流社會無人不識。在2015年的「東方明珠」案件中,她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和三項洗黑錢罪成,入獄7年。另一位被告是「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兼行政經理葉瑞娟,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和一項洗黑錢罪成,判監5年,但她是公司成員,並不符合坤哥上述的定義。
此外,劉夢熊,綽號「尖啤」(Dream Bear),也即是當年「東方明珠」的副主席,也被牽涉進案件。在法庭上,劉以不識英文為理由,當日開會全是英語對白,因此他不明所以,故而被判無罪。
坤哥跟著說的,是他的案件和曹醫生案件的類同,由於他的案件仍未審決,為了避免有任何的法律問題,在此不錄。反過來說,由於翼小紅和劉夢熊的案件已然判決,因而不妨評論。
坤哥信心滿滿地說:「如果我選擇在港打官司,100%贏硬!」
看完了信息,我心想:現時由林鄭月娥當行政長官,又已有了前述的案例,他也已表明了對此案信心十足,未知有沒有興趣回來香港,安然受審,讓法庭還他一個清白?我相信,司法機構再加上陪審團,一定可以公正地審判。
畢竟,我都好懷念同他鋤弟的好日子,很想此日再重臨,到中國會,又或者是到山頂僑福道的黃家相連大宅,一邊喝紅酒、一邊摘生果,一邊打牌。當然,更重要的是,他十打九輸,常說的口頭禪是「施比受更有福」。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政經密碼 - 周顯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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