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BNO 5+1的英方考量
自2021年1月31日開始,英國讓香港的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者,可以藉5+1的方式,申請移民英國。所謂5+1是指香港人可在沒有太多預設條件的情況下,獲得在英國居住5年的權利;住夠5年後,就可以正式申請永久居留,再住多1年就可以有
機會獲批在英國的永久居留權。這種安排明顯有違BNO當初的設計構思。
英國當初推出BNO,目的就是要把英國本土居民與海外居民區分開來。住在英國本土的才算正式英國人,享國民權利;若是住在英國海外屬土的,則不算是正式英國人,連往英國作永久居住的權利也沒有。
由原先想限制BNO的持有人去英國生活,到為他們往英生活打開簡易通道,英國作了些甚麼考量呢?是人道主義的考慮嗎?分明不是,中東難民的處境遠比香港人惡劣。他們的家園慘遭戰火破壞,連生命也危在旦夕。他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不得不投奔怒海。浮屍地中海的冤魂,不乏英國前屬土公民(巴勒斯坦、也門、伊拉克、埃及等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卻未見英國肯為他們盡點前宗主國的責任。由此可見,英國為香港人提供的優惠,並非基於國際道義,而是基於自身的政經利益。
英國作為美國的最親密的盟友,必須配合美國圍堵及制約中國。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借香港回歸為中國添煩添亂,若然能為那些在香港進行「時代革命」的人提供避難所,那就一定可推動他們變得更為勇猛。
此外,若是能借移民方便,吸走香港的年輕才俊與專業人士,既可打擊香港的生產力,還可以不用自己出錢作教育培訓,便可以獲得一批高產能的人才,何樂而不為?
再者,讓香港人去英國生活6年,又不可拿英國福利,香港人必須自費在英國生活,能力好的還可能會在英國置業。很多香港移民都得把上半生辛勤在香港賺到的錢,花在下半生在英國的生活,為英國提供內需與投資回報。
想利用BNO 5+1移民英國的人必須留意,英國並沒有說住滿6年就一定可以入籍,英國只是讓你先住5年,然後才申請永久居留,屆時不擔保全部可以獲批。
在英國生活並不容易,要過得比香港好更不容易。我估計,參與5+1的香港人,不用住夠5年,已有不少人可以體會到,在英國生活的前程未必好得過在香港。結果,有些人可能不惜功虧一簣也選擇回港,那英國就可以要錢唔要人,佔盡便宜。
即使自動放棄申請永久居英的人不多,英國仍有權以他們不符合移民要求為由,把其中一部分人退回香港。理由可以是他們的英語不佳,或從事的工作非英國所需等。因此,參與今次BNO 5+1居英計劃的香港人,不要誤以為,只要住夠6年,就一定可以獲永久居英權。
施永青 am730C觀點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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