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清零事關國家安全
動態清零事關國家安全
中央決不容許香港「與病毒共存」。(中通社)
我在本欄說過很多次,中央政府對於「動態清零」是板上釘釘的決定,決計不會容許甚麼「與病毒共存」。如果黃絲、親西方、反政府人士去宣揚「與病毒共存」,那還容易理解,可是,居然有很多親中人士公開表示支持,政
府高層對於「動態清零」也虛與委蛇,不肯落力實踐,致令病毒蔓延,香港變成新冠肺炎疫區。我不禁問一句:他們是不是「唔想撈」了?
查實,在今日的國際局勢,西方企圖包圍中國,這幾年來,內地已在積極備戰,深挖洞、廣積糧、戒娘炮、減補習、增體育……等等一連串行為,在在顯示出中國已在處於一個「半戰時」狀態。
在這「半戰時」狀態下,中央政府特別關心的一種「戰爭」,是生化襲擊。在《港區國安法》的第三節「恐怖活動罪」中,也有提及。
第二十四條說:「……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
這其中的第二項,即為「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
至於懲罰,則是:「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沒有親手去做,只是組織或煽動,根據第二十六條:「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恐怖活動實施提供培訓、武器、信息、資金、物資、勞務、運輸、技術或者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或者製造、非法管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以及以其他形式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至於懲罰,則是:「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由此可以見得,中央政府對「傳染病病原體」的重視,已到了國安層次。或者說:如果香港政府搞不掂這次疫情,代表了若然未來遇上生化襲擊,也將會束手無策,任由攻擊。這是中央政府所不能忍受的。
政經密碼 - 周顯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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