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財經 - 胡孟青
貸款需求不足 市場明顯失衡(下)
2015年07月02日
內銀首季存貸比率普遍低於原有七成半上限。(資料圖片)
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強調今次是定向降準,只適用於三農及小微企貸款佔比達標的銀行。但有留意的話,是次涉及的銀行範圍已由一向局限於城市及農村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
至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及外資銀行,這是否等同全面降準,似乎已不言而喻了。
有一點要注視的是,人行今次額外予以財務公司降準3個百分點,這是否純粹為提高國有企業資金運用及周轉效率,為這些企業緩解資金成本壓力,抑或另有其他想法?
忽然之間,內地加碼寬鬆訊號接二連三,其中上周有關七成半貸存比率上限的撤銷,理論上銀行可以更主動貸款。若稍為將貸存比調整至跟區內銀行業界現時大約八成的水平,數字上一個政策,就相等於釋放多六萬五千多億元人民幣貸款。
潛在貸款釋放,大前提是建基於如何將「潛在」、轉化而成為「實現」。歸根究柢的根本問題,是仍然在於現時整個經濟體系,是貸款需求減少、抑或是有需求但銀行不願意放貸?如果問題是前者的話,貨幣寬鬆政策再實行,是浪費時間。如果問題是來自銀行的話,要調轉反問,撤銷存貸比限制,是否等同於或導致銀行會同時取消風險管理、毋須要審慎貸款呢?
與其不斷作出不必要的幻想,倒不如接受一個現實,今次被視為空前利好的取消存貸比率限制,其實是近年啟動是金融改革、利率市場化底下的必然及附帶的指定動作。觀乎多間主要內地銀行截至第一季存貸比率普遍低於原有的七成半上限,放鬆或不放鬆,意義不大,作用亦有限。
外界有一個觀點,即使銀行貸款能力不會即時增加,但因為存貸比放鬆,它們亦毋須要以高息爭取存款,間接上都是利好。無疑這個邏輯有其道理,但不能忽略一點是,在新監管要求底下,存款可被用作扣減資本要求,為資本壓力提供一定緩衝,爭取存款對部分銀行來說,仍然存在必要性。
今年以來,內地7日期回購利率由4厘降至2.8厘左右水平,惟銀行一年期貸款息率仍要4.85厘,降幅不夠半厘,且仍高於內地債券市場回報率,這是人行問題、金融體系問題、抑或是銀行問題?問題一日搞不清,內地資金似鬆仍緊,貸款市場失衡之局,是永遠解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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