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到最後:長發街市商人出路
領展(823)旗下長發街市商人罷市,代表話唔排除行動升級,去特首辦抗議,甚至絕食。
正如上個禮拜講過,社會係會演進,「和平+合法」示威失效,跟住變「和平+犯法」都失效,就走上「暴力+犯法」之路。家陣政府連掟磗都唔覺得要回應,亦都唔覺得管治有問題,唔通會驚街
市商人抗議同絕食?而且街市商人係得咁多人,一班人去咗特首辦絕食,長發街市就空城,領展吉舖位又可以請返臨時租戶進行「二次擺賣」,街市運作冇影響,原有街市商人自然冇乜談判條件,仲要照交租而冇收入。
反正最後都係要去特首辦示威,本欄建議街市商人去特首辦外擺檔賣菜賣肉,賺返兩個錢傍身。以政府慣性思維,示威、絕食就係搞事,可以搵警察拘捕;但係擺檔就係搵食,趕走佢哋就係阻人搵食,有違政府一向言論口徑,執法未必會咁果斷。
高官唔會去旺角,掟磗當然冇問題,但喺金鐘添馬又另一回事,警察食環一旦掃場,激起民憤,又驚掟磗掟親啲高官,特區政府有機會猶豫不決,長發街市商人喺添馬擺檔玩十日八日,如果吸引到中半山菲律賓女傭或者金鐘一帶外國駐港領事幫襯,發覺價廉物美,施予同情,依靠外國勢力向特區政府及領展董事局施壓,或者會有價講。
不過,講返轉頭,呢啲都只係權宜之計,正如一開始話社會係會演進,香港做內需生意,已經唔係一般小商人的創業天堂,一做就要做統一天下嗰個,贏家全取,否則無力競爭。
香港做各行業要做霸權,如果唔係家山有福買落靚舖位收租,做生意就要爭做第一,最典型例子就係阿信屋(CEC國際,759),一開始就瘋狂開分店,目的就係鬥快搶佔零食一哥地位,不計成本,先做咗行業第一,之後再諗點賺錢。
小至影張學生相,快圖美母公司中港照相(1123)都係一間上市公司。一行出街,香港衣食住行大部份生意,都係有上市公司背景,冇上市點樣競爭。即係話,就算喺行業內統一唔到天下,創業入場門檻都要有上市公司地位照住,例如翠華(1314),開幾間分店時想融資都易啲,亦都令到冇上市嘅行家唔敢貿貿然同你鬥燒錢。
長發街市商人罷市,足以證明連街市賣菜賣肉都步向霸權模式,香港仲有小商人創業空間嘅行業睇嚟買少見少。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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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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