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17年11月8日
公屋需求由入住標準決定
公屋需求由入住標準決定
林鄭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宣稱:80萬個出租單位已經足夠基層家庭所需,日後傾向興建更多的綠置居,以滿足市民在置業方面的訴求。這種說法近日備受抨擊,有人質疑政府卸責,想為公屋封頂。有人指政府無視尚有28萬宗輪候申請,打算只再多建4萬個公屋就算數。
為此,林鄭只好再作澄清:她否認80萬是建公屋的上限,政府未來興建的公屋,相比長策會提出的,只會有增無減,政府不會「走數」。她說,她接受訪問時,旨在解釋房屋政策的理念,沒想到有些數字會被簡單化,引起社會焦慮。她特地為此表示歉意。
我傾向相信林鄭提議80萬這個數字不是全無根據的,只是見到反對的聲音這樣強烈,預期一時間有理也說不清,不如等條件成熟時再說,眼前還是先平息「民憤」為上策。
我認為,社會對公屋的需求,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對申請者的資格如何設限。此外,公屋的大小與質素,亦會影響申請者的意欲。譬如:若要求單身人士要過了30歲才可以申請,就可以減少有些人在讀大學的時候就去申請公屋,分薄了真正有需要的人的機會。
此外,現時在公屋的質素與面積,不見得比私人住宅差太遠,密度不高,設施齊備,難怪有人叫老闆暫不要加他工資,以保留申請公屋的資格。
最要命的是房委會裏充斥著想扮「為民請命」的政客,不斷的要求房委會提高入住公屋的入息上限,以爭取新符合資格者的選票。以致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房委會仍放寬限制,讓更多的處境尚過得去的人,與處境更為困難的人一起爭奪資源。
本來,如果有間戰地醫院,設備不足,人手不夠,藥物欠缺,那就不應隨便為那些皮外傷者清理及包紮傷口,應該集中力量搶救那些受了重傷,生命也受到威脅的人。如果不分輕重,只按入院先後排次序,就並非符合人道的做法,但香港的房委會,早前就在輪候申請高達28萬的情況下,仍進一步放寬申請者的入息上限。這樣的「仁政」,其實分薄了真正有需要的人的入住公屋的機會。
究竟香港的房屋資源該如何分配呢?我認為可分三個層次。收入低的基層由政府提供廉租公屋;收入足以負擔建築費與發展商合理利潤的,由政府提供廉價土地建廉價首置上車盤;有條件與全球投資者競爭的,去自由市場買私人樓宇好了。
香港人的人均生產值不低,大部分人都應該負擔得起建築費與地產商的合理利潤。如果政府肯收少一點地價,非核心地區的樓價應很多人都可以買得起。
現時房委會建公屋,成本才二千多三千元一呎,再加上發展商的利潤,4000元一呎已足夠。那一個500呎的單位就只售200萬。如果首期三成,分25年供,以年息2.15%計,月供才6037元。假設一個家庭只用35%來供樓,那月入17,248元的家庭已可以買樓,遠低過現時申請公屋的三人家庭入息上限22,390元。若把公屋的三人家庭入息上限也降至17,248元,那公屋真的可能只建80萬個就夠。前提是政府要提供只售200萬元的綠置居或首置上車盤作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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