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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4日 星期一

亞崙港 - 詹劍崙 2021年10月4日

亞崙港 - 詹劍崙 2021年10月4日


亞崙港——SPAC較IPO靈活?
  港交所早前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發表的公眾諮詢文件,提及「因為以這種方法上市或可縮短上市時間、提供較高的價格確定性及提升SPAC併購交易具體安排的靈活性,確保其符合SPAC併購目標及其創始人本身最大的利益。」當中執行SPAC併購交易所需時間只

需平均三至六個月完成,較傳統首次公開發售為快。

  公司透過與SPAC公司併購上市,可免去傳統IPO上市的長時間準備。傳統IPO在上市前需要尋找承銷商買下新股後轉售,在價格確定性方面受制於承銷商壓價,且過程中還需要送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審查,故其上市前,準備財務及營運狀況的時間較為長久,而且要支付承銷商高額的傭金。而SPAC併購則直接面向零售投資者,減低中間商利潤。

  雖然透過與SPAC合併上市所花費的時間較傳統IPO少,但依美國證交法規定,合併後的公司需要在合併交易完成後四個工作天內,遞交申請表Super 8-K至SEC網站,並於表中提供審計後的財務報表和美國證管會要求準備相關應揭露的公開訊息,被併購企業亦要提早準備相應資料。

  在不用公開招股的情況下,美國SPAC併購可以只用股東委託書申報,而不一定要用到招股書級數的註冊文件S-4,SEC審批的時間前者比較短。

  如果香港照板煮碗,未必可以有這樣的靈活性。怪就怪在要確保這上市方式,符合SPAC併購目標及其創始人本身最大利益,難道不是應該符合投資者利益嗎?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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