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信箱──財務機構的高息二按
問: 我剛剛買入了一個上車盤,因為資金不足,要做九成按揭,之前計過條數我手頭上的資金岩岩好夠俾首期、釐印同埋經紀傭。
點知銀行問我按揭保險筆費用另外俾定係連埋按揭一齊借,之後律師通知我要同賣家「對數」,話係甚麼按金之類的東西。
我好擔心仲有甚麼費用要俾,同埋甚麼係按保筆費用,我依家買樓唔係租樓,點解要俾按金既?唔俾對成交有無影響架?
答:不少上車人士由於缺乏經驗,加上資金緊絀,只顧及計算最大筆的首期開支,難免會忽略其他雜項費用,不過可放心的是此類費用一般所費不多,就算忘了準備要應付也不太困難。
先重溫一下九成按揭,實際由七成按揭及由按揭保險公司擔保的兩成按揭組成,申請人為該筆按揭買保險的背後,就是要求按揭保險為餘下兩成按揭擔保,因此申請七成以上按揭時,必定有一筆按揭保險費用,按照按揭總成數及按揭年期不同而變更,詳情可到按揭證?公司的按揭計算機:http://www.hkmc.com.hk/chi/pcrm/toolbox/mortgage-calc/
按揭保險費用可另外繳交,或附加在按揭合約內一筆過提取,大部份按揭申請人都會選擇後者,因為無需動用額外資金。
至於和律師溝通過程中涉及的「對數」,只適用於二手物業,因為上手(可能是一手)業主已為物業繳付各項物業公契上定明的按金,如今上手業主已出售物業,按金應該由新買家承擔,因此在物業成交之時,就要有「對數」部份來交接上手業主已繳付的按金。
至於按金多少則視乎物業公契如何厘定而不同。二、三十年以上的屋苑通常為一個月管理費按金,近十多年入夥的屋苑,隨著公用設施的增多,按金通常為三個月按金,另加維修基金及公用水電錶按金,合共相等於五個月管理費左右。
此等款項由於上手業主已繳付,因此不存在違反大廈公契的因素,純粹是上手業主與新任業主之間的錢銀瓜葛,所以新業主拒絕繳交或藉詞拖延並不影響物業成交或被釘契,假如新業主遲遲未繳付按金予上手業主的話,上手業主只能透過小額錢債處去追討。
另外新買家也要留意水、電、煤等公用設施都需要繳交按金才能開啟,詳情可向各相關機構查詢。上車買樓,就要將這些費用預計,自然就不會失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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