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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4月7日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2014年4月7日

置業信箱──點解有些新盤開則古靈精怪?
問:看電視的樓盤節目,有個新盤好多古靈精怪的設計,例如:大大塊玻璃牆,但係就係磨砂玻璃窗台好長,但係又好窄特登將間屋起到個surface area好大,仲要好多都係玻璃窗斜面窗台細細個露台,仲要分開兩截

點解佢地要咁做?係唔係諗住賺多啲?乜唔係強化玻璃貴過石矢牆咩?

答:發展商設計樓則,都是參照建築物條例及屋宇署的作業指引。而近年最大的改變,就是限制發展商最多只可以「發水」10%。

所謂「發水」,是指發展商獲得總樓面面積以外的豁免面積,例如窗台、環保露台、工作平台,都可以獲得豁免,結果發展商用盡法例上容許的條件盡量加大豁免面積,出現「發水樓」。



針對此事,政府推出新政策,限制豁免面積不得超過總樓面面積,同時限制某些設施的呎吋,大家有興趣可以參閱:http://www.dev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3/gfa_rev_feb2011_chi.pdf

其中,大家可以看到:
非結構預製外牆(寬免厚度減半,由300毫米下調至150毫米)
窗台設計的規管
現行準則:從外牆外面伸出不多於500毫米
修訂準則:從外牆外面伸出不多於100毫米
面積是闊度乘以長度,如果限制了闊度,那就惟有增加長度,所以一些發展商就會盡量增加單位的外牆圍邊的長度。

至於一些以前是窗台的位置,一些發展商又會以預製組件或玻璃幕牆,代替窗台甚至牆身,所以才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古怪設計。

筆者個人的意見是,合拼露台的開則,已經近年無咁差的設計,其後政府規定要分開環保露台和工作平台,才出現一些「細細粒」露台。

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可見將來政府和發展商會繼續鬥法,可憐消費者要被迫接受「特色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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