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苦海講樓】長和重組不同上一次(脫苦海)
股市昨天開始止跌回升,收市前都不知是甚麼原因,事後有人認為是國家隊入市,股息免稅之類,不過在收市後,長和系又再次公佈重組計劃,就是將旗下的長江基建和電能實業合併。
或者會有人認為,係咁啱姐,無理由是因為收到風會反彈,然後公佈重組。但記得1984
年和黃曾經派每股4元股息,碰巧搶在怡和系公佈遷冊之前。有些事情在我等小人物蒙在鼓裏時,大人物一早已勝券在握,一些重要的商業決定,都必然會爭取在適合的時機公佈,世間又那裏有那麼多巧合呢?
上一次長實和黃合併,是將兩間公司的主要資產合併,然後再分作「非地產」(長和實業)和「地產」(長實地產),兩間公司之間已經沒有控股的關係。若認為地產業大有可為的話,可以淨買長地;但是睇淡地產的話,就可以買長和,當中已經完全剝離地產業務。
這種安排,當然不會是為了精簡業務那麼簡單,亦不見得是為了讓投資者有更多的選擇,而可能是為家族的財務作為安排,兩個不同的家族成員,分別掌管不同的業務。不一定像外界推測,是因為睇淡地產前景。
但今次長建電能的合併,又有所不同,其實長實系以往都做過類似的分拆,和黃1985年前收購港燈之後,曾經於1987年將港燈的非發電業務,分拆為「嘉宏國際」,當中包括城市花園和嘉雲臺地盤。後來又在1991年由和黃將之私有化,變相是將港燈的非發電業務剝離。
而長江基建則是於1996年將長實屬下的基建業務分拆上市,後將和黃所持的港燈注入長建,而長實則將長建轉予和黃,變成長實控制和黃,和黃控制長建,長建控制港燈。事後看就是是控制公司「要錢唔要貨」的集資行為。
再後來港燈改名為電能實業,到2014年將在港的發電業務分拆為港燈信託,並減持到略多於20%,可見是將絕大部份搬不走的在港發電業務壓縮到微不足道。當年因為這次分拆,電能獲得大量的現金回流。
所以,今次長和屬下的長建發行新股收購電能,然後全數股東獲發5元股息,其實就是要將電能的現金回流到長和手上(因為長建要派息將長和),同時又將集團中的基建及發電業務統合在一間公司之中。
當然,亦有人認為,長和系是在無聲無息中,將所有上市公司都全部遷離中國,餘下的則是房產信託(Reits)以及港燈信託,所以又被演繹為長和系走資。筆者則推斷為,上次長和長地分家,一份細一份大,現在多出了一件,會不會他日長和實業是一份,長地長建是另外一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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