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0年代曾討論死刑存廢 林行止提4大根本問題│甘樂宜
台北本周一(28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一名4歲女童死亡,引起當地社會極大迴響。雖然死者母親王女士表明,不想有人藉著他們的故事,討論死刑存廢問題,但社會上還是難免出現相關討論。香港立法局也曾於1991年就死刑問題爭議,《信報》創辦人林
行止當時撰文表示,要遏止罪案,需著眼於令本港治安變差的4大社會因素。
林行止指出,死刑對犯罪的作用是中性,可能有效遏止罪案,但亦有機會完全無法發揮作用。就香港的死刑存廢問題而言,需留意導致本港治安惡化的社會因素,才可有效減低犯罪率:
首先,當時社會風氣「崇奢惡儉」,令人沈迷酒色財氣玩意,提高了犯罪誘因。此外,對於「身無長物的外來非法之徒」,他們本來就目無法紀,視人命如草芥,死刑效用存疑。
林行止續指,教育有效維持社會法紀,但有不少教師無法跳出「唯物質是尚的價值觀」,有賭馬、搓麻將或其他不時進修的生活形態,也需要為無名的年輕一輩漠視法紀,負上一定責任。
最後一點,林行止認為消閒刊物雖有助舒緩精神緊張,但部分媒體吹捧「炫耀性清費」,散播不勞而獲、人生得意須盡歡等消極訊息,對個人行為沒有一套價值判斷,令社會很難建立一股「安定力量」,令人容易受到物質誘惑,為此鋌而走險。
香港的死刑制度雖然在1991年才於立法會上討論,於1993年才正式廢除,但在1966年至1993年期間,即使有犯人判處死刑,都會一律由英女皇自動赦免,改判終身監禁,所以由1966年起,已經沒有再執行死刑。
(撰文:甘樂宜)(圖片來源:蘋果影片截圖)
死者母親王女士在臉書表示,不希望此事帶起死刑存廢的討論
我真的不想有人藉著我們的故事,討論支持死刑或廢除死刑,這一課我之前沒想透,現在我依然沒想透…..如果你同情我們,你可憐我們,你關心我們,請至少過個一週十天的,等我們處理完情緒,你們再去討論,好嗎?對我,這不是一個社會案件,對我,這只是『我的寶貝發生意外走了』,我真的想要好好的、靜靜的處理這些後事
Posted by Claire Wang on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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