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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細價股一周 - 梁杰文 2016年3月31日

細價股一周 - 梁杰文 2016年3月31日


細價股一周:認清枱底動作


■港交所披露上市決策,藉此提高決策過程的透明度。 資料圖片



最近港交所(388)公佈七單上市決策的案例,從中可見有些上市公司為趕上殼價上升的大潮流,可謂是出盡法寶,意圖分一杯羮。他們某些財技動作因違反《上市規則》,誤踩紅線,導致計劃中的交易被打回頭。



公司打算把生產及銷售家居產品業務分拆上市,意圖「啤殼」,但奈何餘下業務僅餘數個收租物業,母公司無足夠業務運作滿足《上市規則》要求,令分拆行動胎死腹中。另一間從事生產及分銷多媒體及通訊公司打算先把主要業務出售予大股東,該業務佔公司收入90%及資產約75%,其後大股東再轉讓控股權予第三方,出售業務為賣殼鋪路,惟清殼後因沒足夠業務及資產,交易不能成事。

港交所應加強披露
港交所披露上市決策,藉此提高決策過程的透明度,並讓市場更加了解港交所對《上市規則》的詮釋及所採取的原則。一般來說以不記名方式公佈,通告內沒有交代上市公司名稱及編號,對於牽涉到公司財務及交易細節等資料,亦刻意簡化。

「主要業務包括生產及銷售家居產品及物業投資,過去三年物業業務產生租金收入介乎1,500萬至3,000萬元」、「生產及分銷多媒體及通訊產品,最近財政年度營業額約20億元」、「本身從事建築及物業管理,去年開展金融產品交易業務」、「從事活動營辦及娛樂業務」等等,資料雖少,惟熟悉市場的玩家,憑著有限資料,要找出目標公司卻不困難。

雖然以上交易已被否決而不能進行,港交所應考慮披露相關公司名稱,此舉有助保障投資者權益。例如案例當中有公司曾意圖出售大部份資產,反映根本無意經營本業,有公司甚至打算收購一些不適合上市的業務,向賣方發行可換股債,藉此賣殼,經營手法值得商榷。投資者作買賣決定前,理應獲悉這些枱底小動作。

證監會持牌人士,沒持有以上股份。
梁傑文
財技學人
本欄逢周四刊出

梁傑文
mike-leu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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