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集 - 張宗永 2016年7月11日
圓方集:由廁所引申的爭論
■美國聯邦政府賦權予每一個國民選擇用自己認同性別的洗手間。 資料圖片
今時今日,一個人如果仍因別人的性取向而作價值判斷,是食古不化。所以這純粹是數學問題:如果你是一位變性人,要解手時,你會選擇你原來性別的廁所,或是自己後天選擇性別的廁所呢?社會又應如何解決這問題?
今年5月,美國的北卡羅連納州通過了一個法案,要求變性人要按他/她原來的性別上洗手間,這決定與聯邦政府的立場背道而馳。變性人上廁所的問題,牽涉的除是變了性的同志外,還包括一些沒變性的大多數。因為當一個變性人走入洗手間時,不論是選擇哪一種廁所,其他人都可能會作出反應。
文明社會每天面對的問題是:如何平衡、保障弱勢社群和為多數人謀最大的福祉。
從運籌學(operation research)的角度,社會有兩個選擇,一是minmax:就是將群體中每一個人所承受的最大痛苦減到最低(minimize the maximum pain of individual)。比如您是變性者,本是男兒身,卻選擇做俏佳人,如法例硬性規定妳要入男廁,看到粗魯的男生在拉褲鏈,你會否有點不安呢?按minmax的做法,社會有責任減低你有可能蒙受的最大傷害。
社會另一選擇是maxmin,就是將群體的安全感最大化(maximize the minimum protection need of the group)。比如你是一個普通的女性,在化裝間整理衣服時,走進一個婀娜多姿但喉核突現的「女賓」,妳會否感到不安呢?按maxmin的做法,社會應該盡辦法提升大家的最低安全感。
前者的做法保障弱少,後者的做法可能製造更大公益,但卻令社會趨向保守。
另一值待考慮的現實問題是:變性者在社會上的身份,跟他或她的後天變性手術和易服程度有關。理論上,變性可以純粹是心理上的,也可以是輔以後天手術。每一個人的外表都是訊息,直接影響別人對變性者新性別的接受程度。美國聯邦政府賦權予每一個國民選擇用自己認同性別的洗手間;但假如我天生是一個男生,心底裏覺得自己是一個女生,我卻完全沒有整容或易服,昂然走進女廁,需說是行使自己的權利,郤難言妥當。
朋友告訴我美國對性傾向的分類有20多種。我不知道香港的讀者對LGBT這個名詞熟不熟悉,我去年帶孩子參觀美國大學時,看到每一個校園都有LGBT的學生組織,我後來才想起LGBT是代表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sexual)。包容是好事,社會的確是在進步中。
至於如何解決如厠問題,我建議洗手間都設獨立廂座,以保私隱。那麼不論您屬於哪一類的雌或哪一類的雄,如廁時,都可有自己的空間。
張宗永
思博資本高級合夥人兼亞太區總裁
本欄逢周一刊出
張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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