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心經——精神自瀆的傷害
因為一時之快,對別人作出不必要、不洽當、不理智的傷害,對自己同樣是種傷害,絕對沒有半點好處!報復性行為正是當中典範,廣東諺語有雲,「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這種推鞦韆式行為,推力愈大,回彈力愈大,最終只會深化壁壘激化矛盾,讓自己亦會蒙受損失!
因為
要兒女聽從,所以作出呼喝;因為要表達怒忿,所以大聲呼喝,粗言穢語;因為要發洩恨意,所以對別人作出傷害!凡此種種,皆沒有半點益處。感悟到問題所在嗎?給你個親身例子:曾因為幼子偏執,呼喝咒罵,當時的怒忿給紓發,卻發現一段時間後,他也以此方式對待妹妹,並不會因自己的做法,有半點猶豫悔疚。
因一時之快,為自己「情緒放洪」,表面可收果效,實際得不償失,損失的更可能不止是眼下的現象,還有可能有更多更多,確是非常蝕本的生意!這樣你懂了嗎?當然這例子比不上因為發洩心底仇恨感而作傷害行為,例如黑人弗洛伊德事件、所有情殺案件、家庭及政治暴力、所有因立場與觀點問題而引發之言語、肢體傷害等。關鍵均在於當事人沉迷於情緒上的快感!
你我其實都很化學,我指情緒就是大腦杏仁核(Amygdala)的化學作用,根本與發生甚麼事無關,讓一個人「著曬燈」的一件事,對別人根本無關痛癢,完全是自己如何解讀事件的一種「精神自瀆」行為!「精神自瀆」可以讓人High了一時,懊悔一生!當然這世上還是有許多當眾「精神自瀆」的人,所以精神文明與精神貧窮,非靠財富與學識支持,你懂的!好好關注自己心靈健康吧!samuellau@iccgc.org
啟導教練
劉丹心
教練心經 - 劉丹心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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