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要找平衡點 財經/地產
上月底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特別強調了「共同富裕」應為社會目標,亦將用「3次分配」作為落實這目標的制度手段。
此決議一出,立時引發大量討論。這是很正常的,因為這容易使人聯想,這與「中國走甚麼道路」有多大關係?這需要我們弄清這兩個詞語的意義。
「3次分配」含義較為具體,是指稅收再分配、公共服務均等化及轉移支付,以港人熟知的例子,第1次再分配是不同收入的人所付稅款不同,高收入多付;第2次再分配的例子是香港的公共醫療服務,窮人或富人若跑到公立醫院,所得的基本服務一樣;香港的綜援福利可視為第3次再分配,它是有目標性轉移支付,貧窮人口才會有此福利。
「共同富裕」是個很美麗的詞語,按字面意義,很少人會不認同,但其背後所包含的意義卻頗為複雜,需要我們思考,否則鄧小平當年那句貌似相矛盾但不一定是矛盾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便不會得到這麼巨大的支持。
高效率與平等有矛盾
經濟政策一直都有兩個主要目標,一是以提高經濟增長速度為指標的高效率配置資源,二是人人收入較為平等。這兩個目標有無矛盾?兩者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我相信是有矛盾的,但我們可追求一種平衡,不走極端。甚麼極端?搞大鍋飯,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以致全國均貧,是歷史給我們的教訓。「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則是另一種極端,兩者都很不好,社會應選中間某一點,即既保持增長動力,人人皆有誘因努力賺錢養活家人,但又不至於使弱勢社群陷入絕境。
這說來容易,但哪一點才是合理的平衡,卻很難判斷。我一位認識了20多年的老朋友、北京大學張維迎教授,近日發表萬言長文,對「共同富裕」這口號頗有保留。他當然不會反對窮人能富起來,但對於一些以為可達此目標的手段,例如幹預自由市場的運作或傷害企業家的積極性,他一定會有所保留。張的經濟思想比較接近以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為代表的「奧國學派」,不但重視自由市場的高效率,而且認為自由市場才是最公平的制度,此點我沒有異議。張正確指出,沒有企業家通過市場創富,便沒有財富可用作幫助窮人,「共同富裕」可變為「共同貧窮」。
此語一出,倒是一些反華媒體如獲至寶,這些人大多對經濟議題不甚了了,可能自己也是一些鼓吹收入平均分配的左翼人士,但有機會把張維迎塑造為「異見人士」,他們倒是樂意的。其實同意張維迎觀點的內地經濟學家多如過江之鯽,我無數次在內地學術交流,討論這類議題,閒過立秋,倒未見過有誰會窒住窒住。
對平等及高效率這對矛盾,我自己亦早已有成形多年的看法。有人認為平等才符合公義,這倒要看平等指的是甚麼。若人人收入都要趨同,即不事生產的懶人與一生勤奮工作的都擁有相同收入,這只會是最大的不公義。我不相信收入平等,但我相信社會應努力做到機會平等。
有些人認為,總有一部分是未出生便已輸在起跑綫,例如父母教育水準低、家庭破裂,如何能有平等機會?這沒錯,社會要做的只應是盡可能給這些家庭的孩子多一些機會,尤其是教育機會。
凡事若做得過火,便有反效果,例如西方社會新左思潮氾濫至學校,為了追求所謂的平等,避免有些學生跟不上聰明學生的步伐,竟把較有挑戰性的教學內容砍掉,亦即神人與凡人都面對相同的學習環境,很快神人也會變作凡人,社會的進步也便停頓了。此現象早已引起有識之士的憂慮,他們羨慕中國沒有搞這一套,也十分害怕中國的國力會因此而快將超越西方國家。神人應有神人的教育,凡人有凡人的,若把凡人也當作神人般教,會有不妙,所以內地要限制那些補習班,有其道理。
教育為脫貧重要工具
機會平等的另一表達方式便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最重要的「漁」,便是教育的機會。以香港為例,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條件下,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的數據,受過大學教育的,是沒有入過學的人的2.92倍,在2011年此比例更高達3.86倍。有些人視此為收入不平等,但我們更應把教育視為脫貧的重要工具。
提供教育機會可視為「3次分配」中的第2種分配。那麼第1種及第3種有沒有問題?我相信較理想的做法是把第3種分配解讀為一種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不用鼓勵太多人不勞而獲,他們得到的福利若太高,不但不公平,而且會製造懶人。福利開支若有節制,稅率也可受控。
中央似乎有一招是要反壟斷。經濟學家都懂壟斷的壞處,但這一樣要有平衡,例如不准藥廠對新發明的藥有一段時間的壟斷權,便沒有藥廠肯投資開發新藥了。
(本欄逢周五刊登)
用經濟學做眼睛 - 雷鼎鳴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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