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細單位也要有特定條件
最近有多個發展項目向政府申請增加單位數目,甚至由低密度獨立屋,變為中密度分層單位。當中尤以新地最為積極,旗下沙田香粉寮、屯門小欖、元朗南生圍及上水古洞四個地盤提出申請,合共由1,212個單位,變成3,971個,大增2,759個,或2.27倍。
站在發展商的立場,以前獨立屋格式單位,無論放在那一區都不愁客路,不過自從有了買家印稅稅,令到外來人士和公司持有客大量減少,再加上金管局收緊大額物業的按揭成數,結果近年來中小型單位的樓價升幅跑贏大單位,反而獨立屋難以銷售。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將過千呎單位,拆成五六百呎的單位,就能吸引更多的人可以買入,況且地積比例也有所提高,甚至可以賺的更多。而對政府來說,相同的土地,平白多出兩倍多的單位數目,更加是銀碼較細的上車盤,也有助於達成住宅供應的目標,更加是無任歡迎。
當然,希望細屋換大層改善環境的人,未來的選擇就會少了,不過亦有變通之道,就是將單位設計成可以容易打通,比如長實大埔嵐山,就提供這類單位,同時亦相信,發展商在設計樓則是,會將主力牆移離兩個單位之間,好使到賣樓時更具靈活性。
其實這亦不是新鮮事物,廿年前長實賣嘉湖山莊一手時,亦可以向發展商購買雙連單位的樓花,然後由發展商在建築時代為打通及鋪地板,省卻業主的麻煩。
不過,最近又有報導,新地在元朗石湖圍又維持原本獨立屋的規劃,除了該規劃已經等候多年,石湖圍並非公路可達的地點,甚至有點兒隔涉,而由於政府對於停車位的比率越收越緊,甚至達到七夥才分到一個車位,獨立屋由於自設車位,就少了這方面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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