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心直說:外資的公投表決(二)
■去年11月,上交所因應內地公司故意停牌問題,提出限制停牌時間不能多於三個月。 彭博資訊
內地在對外資開放額度及資金進出方面,從來是誠意問題。有三個問題有待解決,當中兩個難度較大。
第一是有關長期停牌問題,這是去年的檢討中,大部份時間未觸及的問題。自
去年股災,頗多內地公司故意停牌,逃避受追收孖展及股份抵押斬倉之影響。去年11月,上交所提出限制停牌時間不能多於三個月,但問題未能根治;限制停牌時間,卻不能避免不斷重複要求停牌,而問題核心在於公司抵押股份進行高槓桿借貸,因此要從限制、及申報股份抵押著手。
第二,有關內地交易所被指的反競爭政策。摩根士丹利指,機構投資者將手持A股包裝成基金產品買賣,即使對象是境外投資者,卻仍需向內地交易所報批。有意見認為,既然外資大部份是成熟而有實力的機構大戶,他們報批搞新產品,內地當局沒有理由說不。
但這個想法似乎太一廂情願吧!首先,外資機構提出這個關注,重點並非在於內地批或不批,而是要求跟其它市場一樣毋須審批。既然如此,引申到第二個最大障礙,就是內地對金融安全、資金流向控制的重視及定義,而從早前股災及人幣貶值,所引發的政策,這一關內地未必輕易放行。
至6月,內地會有更多善意政策出台,或出動「深港通」,爭取入摩指的票數。如今經歷種種,前題已不在於額度、技術安排、及限制放寬,而是外資對中國市場制度的一個公投表決。
胡孟青
獨立股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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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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