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國論企-黎偉成》發展省級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
《談國論企》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月26日所印發的《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
權市場的通知》,從市場定位、監管體制、運營機構、合格投資者、信息系統和區域管理等八個
方面對省級行攻區域在股權市場的規範,以完善多層次資本
市體系和推進供側結構性改革、降低
企業槓桿率,支持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的發展,很有必要。
*重點促進中小微企業股權合規合法交易融資*
區域股權市場是為特定區域內的企業提供股權、債券的轉讓和融資服務的私募市場,是中國
資本市場的其中重要組成部分,亦為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部分;中國的本
市場現時基本分為(I)交易所市場,主要組成部分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II)場外
市場,即全國中小微企業股份系統(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俗稱四板市場),而區域股權市
場主責為(i)促進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股權交易和融資,(ii)鼓勵科技創新和激活民間資
本,(iii)加強對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支持,並發揮積極的作用。由是國務院辦公廳最新印
發的《通知》,從八個方面對區域性股權市場作出規定,便可見中央政策對此一市場的高度肯定
和銳意推動其進一步的發展:
最重要的一環,當然是放在首位的(一)市場定位:「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主要服務於所在省
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
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台」,此條十分明確地確立區域股權市場的定位為(1
)屬於「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的市場,(2)主要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
,並沒有提及到省級以下,即所指的「域區性」是「省級」的「行政區域」,相信市場會是各省
省會,省級以下的市、鎮、縣等中小微企業要發展「私募股權」,集中處理和運作,而(3)地
方人民政府要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台,相信所指的是包括省級在內的各級地方
政府。
《通知》把區域性股權市場定位為「省級行政區域」,乃因天津、浙江、淄博、廣州、上海
、武漢、瀋陽等多個城市所形成的把企業股公開掛牌交易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絕大多數由地
方政府正式或非正式批准成立,所產生的衍生問題包括有容易受到地方行政力量的控制和切割,
和使金融監管增加難度,由是中央政府把各地自發的地方性股權交易規範化、合法化,並集中於
省級行政區域統一管理,有利於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
由是作出(二)第三條之「運營機構「規定,重點在於「可設一家」,政策性的原則和精神
可以具體體現於(A)「尚未設立的,可設立一家」,和(B)「已設立兩家(含)以上的,省
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穩妥推動整合為一家」,我之解讀為今後只有一家省級區域性股權市場,多於
此者要整合成一家,即(C)「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區域內已設立運營機構的,不
再設立」,(D)「運營機構名單由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管理並公告,同時向證監會備案」。
*由省級政府統一處理監管負責證監會指導*
更力重要的,為(三)是監管體制,《通知》強調(甲)「省級人民政府按規定實施監管,
並承擔相應風險處置責任」,甚是,理由此為「職、權、責」的受與授的基本問題;國務院既然
把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運作之「職」與「權」集中於省級政府,省級政府就得「責」按規定實施監
管,同樣有「責」承擔相應風險處置。
正正因為(乙)區域性的股權市場,是屬於「四板市場」的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證監會
所管轄的範疇,由是「證監會負責對省級人民政府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制定統一的
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及監管規則,對市場規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亦為必不可少的監管法
則和相關程序。
至於其他規定,有(四)監管底線。劃出了防控金融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
權益的基本行為底線,對發行證券的範圍和方式、交易方式和時間間隔、持有人數量等作出了規
定。和(五)合格投資者。明確合格投者的基本條件,要求不得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
投資者標準或單只私募證券持有人數上限。還有(六)信息系統、(七)區域管理和(八)支持
措施。凡此,都是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康發展之法。
國務院積極穩妥地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顯然是要解決高新技術企業的產權交易和轉讓問題
,而此乃為地方的高技術、新技和中度適應技術等企業的普及需要,適用於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
聲,建成單一由省級負責的大型市場,為多層次資本市體系結構之必著。
《資深財經評論員 黎偉成》(waishinglai210@yahoo﹒com﹒hk)
(小啟:本人3月1日休假一天,3月2日再論)
來源 source: http://www.etne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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