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與否是次要 哀求饒命散軍心
總辭與否是次要 哀求饒命散軍心
圖為立法會議事廳。(資料圖片)
在姚松炎、羅冠聰、劉小麗和梁國雄4名立法會議員被DQ之後,不少激進派提出所有民主派議員應當總辭,以作反抗。當然,這建議被大多數民主派反對,但也成為了一時的話題,因此也不妨討論。
面對中共強
大的力量,要想與之抗衡,唯一的方法,是不要放棄每一個建立實力的機會,第一是盡量加入建制,爭取法定的權力,第二是在建制外作出抗爭,從溫和到激進,光譜愈闊,能爭取到的同路人就更多。換言之,是要兩條腿走路,像當年的辛亥革命,是革命黨再加上同情革命的新軍,聯合力量,方才成功推翻了滿清政府。
如果從上述的基本原理,民主派總辭,是自斷實力,讓對方全無制衡,如入無人之境。
不過,以上的分析,忽略了一個關鍵性因素:另外8位涉及宣誓有問題的議員,包括張超雄、邵家臻、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鄺俊宇、朱凱廸、陳志全,其被DQ的機會率有多高?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有法律專家對我說,如果不是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而是由市民提出,法庭判贏的機會率不高,否則這代表「政府沒檢控就是沒做應份的工作」,法庭是摑了政府一巴掌。但又有另一位法律專家對我說,如果沒案例,的確如此,但有案例之後,法庭必須照案例去判。我當然不可能知道那種說法是對。
或許可以這樣說:假設這8名議員遲早都會被DQ,是不是應該先發制人,自行辭職,強迫政府快速補選,才是上策呢?
有眼可見,現時已有不少民主派人士,為了保住以上8個位子,向林鄭政府提出和解,正所謂「求人的嘴巴不硬」,這種求情式講和,結果就是這8位議員好比閹割了,在議會中再也沒有了監察政府的能力……
要監察政府,就要無求於政府,現在被政府捏住要害,還要公開求饒,表明用大和解來換取政府的「釋出善意」,這樣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縱是留在議會裏,又有何用呢?
總括而言,總辭是不智的,但涉事的8名議員如果評估後,覺得凶多吉少,還是趕快辭職,速速補選,至少落得硬漢子。否則,像現在般哀求對方饒命,則會連骨氣和軍心也輸光了。
政經密碼 - 周顯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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