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結構不公是無法避免的現象
經濟結構不公是無法避免的現象
日前我在本欄發表的《繁榮與衰退:統計數字還是生死關頭?》,指出在香港經濟發展的同時,有的人得利了,有的人卻吃虧了,例如遊客區的人流的確擾民,反而經濟衰退則往往有利於固定收入人士如教師、公務員。
遊客區人流增加或影響當地生活
的居民。(資料圖片)
有讀者留言說:「貴頁所言,反證現有經濟結構的確有不公情況,並因此招致公眾質疑。」
我不同意這位讀者的說法,皆因這並非香港現有經濟結構的問題,而是所有經濟都會發生的情況。
一百多年前的英國,因為紡織機令到紡織工入失業,因而發生了工人破壞紡織機事件。經濟活動是動態的,不可能一成不變,但任何變動,都會導致有人受益,有人受害,這是免不了的後果:
一來,不可能每種產業的增長率都一樣,一定有的增長快,有的增長慢,有的負增長。二來,你的增長比我快這個相對差距永遠存在,而你比我好,相對來說我是「吃虧」了。既然這是永遠存在的現象,就不能用「不公」這兩字來形容。
遊客區的人流在令到業主、經營者、相關從業員的受惠,卻有擾民效果,如果用高斯定律去解說,最流行的比喻是,火車經過時彈出的火花會令到農田著火,鐵路公司應不應該付錢給農民呢?
理論上的答案是,農民也可以付錢給鐵路公司,以換取火車的不經過農田。因此,這其實是火花濺及農田的權利的法律問題,只要把這權利定義清楚,利潤大的會付錢給利潤少的,市場可以解決這問題。
然而,銅鑼灣和尖沙咀的人流,業主反而是得益者,因為樓價升值了,受到損失的是住客,以及經常經過該地的市民。換言之,其道路也是公共財。
這好比火車的火花不但影響到農田的主人,也影響到每天路過農田上班下班的路人,這些路人很明顯並沒擁有任何產權,不是持份者,這些路人的利益又由誰來補償呢?又或者索性問,應不應該補償呢?
再推論下去,你的收入高了,整個社會的收入也高了,樓價因而上升了,但我的收入維持不變,當樓價升了,如果我沒有物業在手,相對財富因而少了。這些例子都說明了,「不公」是無法避免的。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政經密碼 - 周顯 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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