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生指數
國企指數
恒 指波幅指數近20日

VIX指數 近5日

上証綜指
深圳成指
滬深300

文章漏咗/建議:按此通知

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4年1月29日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2014年1月29日

內地信託風險


內地理財產品風險問題往往被忽略,令投資者血本無歸。
近日,當投資者關顧道指、恒指、A股升跌之時,就少留意到中國的信託危機,一個足以危害中國金融系統安全性的危機,其「毒性」類近雷曼爆破。

信託,是中國近數年來發展極之蓬勃的投資產品。會涉及四個利益主體,?信託人,?銷售人,?發行人,?購買人(散戶),他們間的關係是:由發行人發行,收到的錢交信託方去按規章去發放與發行人,理論上是這個信託人起監管作用,跟著是由銀行或其他門徑,銷售與普羅散戶,但這個所謂散戶,不一定是無名小卒,而是可能是「大款」,大投資者。這些投資者肯落疊一般是因為有信託人去把關,但最重要的是:利。錢存銀行得二、三厘息,錢投信託,可得9%以至十多、廿巴仙回報。

據高盛統計,截至2013年年末,中國信託資產總額達十萬億元,雖然佔中國信貸存量的比重較小,但最近幾年信信託資產一直以超過50%的年增速增長。2013年信託對淨新增信貸增長的貢獻達到二萬億元,超過2013年社會融資總量的十分之一。

央行嚴管 融資渠道受限
信託近年的飛速發展,與央行對銀行嚴格的管制分不開。表內業務的開展愈來愈艱難,於是愈來愈多的融資行為通過信託、理財產品等渠道進行。譬如政府禁止或限制銀行向某些行業發放貸款,那麼這些行業就只能走信託等社會融資渠道。預期會於1月31日爆煲的「誠至金開1號」便是投資於某家煤炭企業,就是因為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才轉而尋求信託資金支持的。信託產品一直以高收益低風險著稱,現在突然出現了違約事件,投資信託也是有可能輸得連本都沒有,那麼未來信託的融資成本必將上升,信託支撐的投資活動必然會出現萎縮,對經濟發展不利。

儘管近幾年以來,以信託為代表的影子銀行業務大行其道,發展神速,目前信託的規模已經超過十萬億,令人驚嘆!然而更令人嘆為觀止的還不是信託規模短短幾年即發展成如此大的規模,而是這麼大規模的信託產品,到目前為此,居然全部兌付了,這不可謂不是世界奇蹟!眾所周知,信託產品本來是高風險產品,其風險程度要遠遠高於儲蓄存款、高於國債,因此信託產品的收益率一般也大大高於儲蓄存款、高於國債,然而,讓人十分驚訝的是,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信託產品都兌付了。偶爾有一、二十個信託產品出現了問題,也是有驚無險,最後還是剛性兌付了。

理論上,當銀行只能給兩、三厘息時,股市又不像樣,樓市又被打壓,這些信託產品能從哪裏賺到十多廿厘回報,用來派息與投資者?有三個方法:

?這些人士真能賺到;
?這些人士一直是以發行新產品,籌到錢去還初期的本息,就一如種金騙局,龐氏騙局一樣,喝頭啖湯的,先嘗利,但之後就可能會利大本無歸。

?有後台去包底。
規模膨脹 信貸風險上升
今時謂這個信託爆煲風險已被拆除,故國內金融市場又平靜了。
有風險的信託風險被修理到風險不低,是不合理的總要有人來付鈔,撇除包底者外,社會亦要付鈔的,國內有位評論家,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熀松認為:信託產品的真實風險如此之低,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它嚴重衝擊我國的金融體系,扭曲我國的利率體系。試想,如果收益率高達銀行存款、國債一倍以上的信託產品,其風險和銀行存款、國債相當,那麼誰還去存款呢?誰還去買國債呢?當信託產品的規模不大時,其對銀行存款、國債的衝擊相對有限,但隨著信託產品規模的不斷膨脹,其對銀行存款、國債的衝擊已經顯現出來。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債價格一路下跌,國債收益率不斷上升就是最好的註解。居民儲蓄存款增幅放緩、儲備搬家、銀行資金趨緊也說明了這一點。

因此,信託產品作為有風險的產品,必須恢復其風險性,也即如果信託產品出現了違約,不能按時按照約定的收益率兌付,必須依法解決,而不能無條件地剛性兌付。如果無條件地剛性兌付,那就是向市場向社會傳遞了一個錯誤的訊號,即這些產品是沒有風險的,這些產品的收益率是無風險收益率,這將造成一系列嚴重的後果。一方面造成真正的無風險低收益率產品如儲蓄、國債的收益率大幅上升,另外一方面也將大大提高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進而危害整個經濟。風險收益率演變成無風險收益率是我國經濟體系中的一個毒瘤,必須高度重視,並在合適時機將其割掉,否則它將瘋狂生長,直至嚴重衝擊我國金融體系,衝擊我國經濟體系,導致金融危機四伏,甚至導致經濟危機爆發。

揭示風險杜絕弄虛作假
必須告訴投資者,信託產品、理財產品、企業債、公司債等等影子銀行產品都是有很大風險的,投資者在購買這些產品時,中介機構要完整全面準確地揭示這些風險,一旦風險真正爆發了,投資者要承擔這些風險,而不能一味要求剛性兌付。如果中介機構在銷售這些產品的過程中弄虛作假,那麼監管機構理應嚴懲;如果中介機構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合規盡責,那麼投資者應承擔風險。如果投資者在本息面臨風險的時候推卸責任,滋事鬧事,脅逼政府、銀行、信託公司就範。這時政府一定要頂住壓力,堅持市場原則,堅持買者自負的原則。惟有如此,才不會將無數個小風險聚集成系統性風險。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體現在信託產品上就是要讓信託產品的供需雙方在全面準確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自主決定收益率,自主承擔風險。

也有人擔心,一旦信託產品打破了剛性兌付的神話,有可能引發金融風險。這些人將問題搞反了。事實上正是信託產品剛性兌付的神話孕育了金融風險。現在必須盡快打破這一神話,否則金融風險將愈來愈大。小病不治,大病吃苦。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如果能以短期的陣痛帶來長期的穩定,還猶豫甚麼呢?

預期於1月30日爆煲的「誠至金開1號」,早於2013年中,已躁動國內金融界(不過怕各位就全未聽聞過,直到今天),其中內情為何,這個1月31日炸彈又是否真被拆了,明天續。

點石成金 - 石鏡泉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