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重組或為家族傳承
上星期長實集團公佈重組,由一間新成立,於開曼群島註冊的控股公司「長和集團」,以換股方式全購長江實業(00001)與及和記黃埔(00013),然後再由「長和集團」分拆原本分別屬於長實及和黃的地產業務,注入另一間同於開曼群島註冊的控股公司「長地集團」。
過去數天已經有很多評論,從商業上當然有巨大的利益所在,這些已多所論述。筆者設身處地站在首富家族的立場去看此事。對於李先生來說,追求個人或家族的利益最大化,未必是其最大的心願。
以過往的言論推測,他的心願與其是一家人不分家,倒不如兩房人均可獨當一面,畢竟兩名繼承人的商業風格亦有異同之處:大李公子較傾向守成,以及進行收購(Merge and Acquisition);而二李公子較傾向於創新業務,以及對地產、保險、傳媒情有獨鍾。而現時二李公子已獨自持有大量其他業務,對長實系的參與反而較少。
那麼李家要分得比較均勻,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將長和系的業務一大一細地分割,又要考慮各人的興趣,更加要考慮兩間公司之間有很多合作,要完全分割,先合後拆就最為乾手淨腳。
與之前長和系的分柝不同,以前的分拆拆出來的公司仍然存在控股關係,無論是港燈、貨櫃碼頭、房產信託(Reits),仍然由和黃保有一定的股權,而和黃本身是長實的附屬公司,李家直接持有的絕大多數是長實的股權,和黃是其他業務的旗艦。
今次的分柝,是將長和及長地完全分拆為兩間沒有任何控股關係的公司,重組後李家將分別持有兩家公司約三成權益。最合乎預期的理解,並不是那些各種各樣的商業利益,反而是將長和系一分為二,較大的非地產業務最終歸長房,較細的地產業務以及其他保險、傳媒等生意則歸二房。而基於香港早已取消遺產稅,以及可以信託持股,他日正式分家,甚至連稅項都多有節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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