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遊樓市】如何將基本民房和自由市場的物業徹底分割(脫苦海)
上一篇講述不是人人都需要買樓,大家反應熱烈超過筆者的估計,而留言者南轅北轍,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悲觀地講就是社會撕裂,但樂觀地講社會有不同意見,很正常。
但是樓買不起租又貴,怎樣去解決居住問題呢?在外國的經驗是貧民窟,上世紀
香港還有大面積的寮屋區,當然現在都有,比如新界一些由牌照屋(俗稱「豬屋」)、劏房等,只是另外一種型式的貧民窟。
政府的解決方法,就是將貧民窟的居民安置在公屋,當然沒有人會承認公屋也是貧民窟,甚至有些人認為,公屋應該要賣給自己,補了地價之後再用天價出售。其實買居屋的人,都是這種心態。
其中一個留言問:「為何不可將基本民房和自由市場的物業徹底分割?」其實,是可以分的,就是政府不要再透過房委會或房協,甚至市建局去興建供出售的資助房屋,而將資源集中興建給真正難以支付居住支出家庭的公屋。
社會資源有限,又不可以一雞兩味,即是說興建資助房屋的資源,來源自剝削興建公屋的資源。當然會有人說,以前之所以興建居屋,是為了補貼興建公屋的支出,所以容許房委會興建居屋出售圖利,政府就可以在較少注資之下,提供居屋了!
其實,這又是類似於公務員合作社重建計劃的掩眼法,所謂社會資源,除了金錢之外,還包括土地,免補地價興建居屋,即是房委會免地價拿了土地,然後免地價將居屋出售給某些人,包括已經住在公屋的綠表人士,以及本來應該自由市場租住的白表人士。他們又會在低價補地價,然後再用天價出售圖利,包括那些「租者置其屋」的出售公屋業主。
說穿了,成件事就是降低了公屋的供應,而令到社會上少數的幸運兒獲得利益,房屋政客為了得到政治籌碼,自然就去拉攏一眾希望成為幸運兒而得鉅利,所以要求政府廣建居屋,而同一時間因為錢是公家的,亦可以同時要求政府廣建公屋,甚至進一步要求政府廣開私人樓的土地,以便令到連私人樓也供應過剩,因為在他們心目中,一雞不單只可以兩味,更加可以三味四味,反正資源(不論是錢還是土地)不是他本尊出的。
那麼新加坡政府又為何要大量地興建組屋呢?如果大家知道,新加坡有四成外來人口,就會明白是當政者想將一些國民綁在當地的手段。
趣遊樓市 - 脫苦海 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