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密碼 - 周顯
首要是禁止大折讓發新股
2016年06月16日
監管當局最應該監管的是不公平交易。(資料圖片)
我雖然常常炒細價股,也認識不少圈中的莊家巨頭,但也並不反對當局加強監管細價股,原因很簡單,皆因對於細價股莊家的監管愈嚴,其實散戶永遠是輸家,縱是公平對賭,也是照輸不誤
,反而像我這種有一點點的知識優勢的人,才是最大的得益者。
因而我寫了幾篇文章,去討論修例加強監管的利弊,其中我認為加高上市門檻,禁止逆向收購,限制賣殼和限制改變業務,都是害大於利,因為這些措施在打擊莊家不法活動的同時,也減低了股票的價值,也令到上市公司難以正常運作和有利地變身。
但是,規定創業板上市要有公開發售,限制純現金公司(即是沒有業務的公司),我卻承認這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很多人忽略了,有一些公司,基本上沒有營運,只有大量的收租物業,這也是常常向下炒的股票,資產往往折讓八成,所以,其實純資產,沒有業務的公司,也可以有很大的殺傷力,照我說,應該把這些也加強監管,當作是REITs去處理。
照我的看法,最需要監管的,反而是發行新股,不管是配售,還是供股,都不許大折讓,最多折讓一成,讓莊家們不可以拿到廉價股票,這便已經是最有效的監管了。
事實上,我一直不明白,為甚麼監管當局一直容許大比例、大折讓的供股,這根本就是明許合法打劫。我也常常說,逆向收購根本不可怕,可怕的部分只是在於當逆向收購時,可以容許新股東以大折讓價,去大量發行新股,攤薄原股東的權益。
如果散戶可以用1元在市場買到股票,莊家發行新股的成本價也是1元,莊家可以炒到10元,再把它們沽出,這是公平對賭,莊家贏錢,是他叻啫。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莊家可以藉著供股或大量發行新股,用0.1元去獲得股票,再用市場價1元沽出,這自然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簡單點說,如果監管當局不容許莊家炒股票,倒不如任由交易所關掉算了,因為如果個個股民都是乖乖的長期投資者,交易所的成交額恐怕會大跌九成以上,而供應創造需求,沒有莊家,散戶也會消失一大半,這是市場基本原理。因此,當局最應該要監管的,是不公平的交易,而市場最不公的,就是莊家可以廉價拿到大量的新股。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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